宣城市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二)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分析社情民意;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三项建议”(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职权。
(五)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对全局性信访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市本级联合接访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检查协调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开展对外交流。
(八)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组织调研,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思路。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含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依法化解工作;组织实施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市信访局本级(含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
三、市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17.1万元,支出总计517.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6万元,增长1.1%;支出总计减少114.4万元,降低18.1%,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2月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压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从而支出大幅降低。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万元,占47.9%;项目支出241万元,占52.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7.1万元,支出总计517.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6万元,增长1.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4.4万元,降低18.1%,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2月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压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从而支出大幅降低。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81.8%, 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3万元,降低10.9%。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占43%;项目支出241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392.9万元,比2014年减少120.5万元,降低23.5%,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9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0.1万元,比2014年增加6.1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2014年12月工资调整后退休费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万元、津贴补贴66.6万元,奖金0.3万元、伙食补助费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万元、退休费28.2万元、救济费2.1万元、医疗费2.9万元、奖励金0.1万元、住房公积金6.2万元、提租补贴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宣城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宣城市信访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宣城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归下属二级机构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管理使用)。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信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41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41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宣城市信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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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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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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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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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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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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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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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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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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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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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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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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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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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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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13.7%。,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大幅减少。2015年宣城市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61批次,126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来人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4〕23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22.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审批,提倡公共交通。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务调研、传送机要文件等公务活动。2015年,宣城市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联系方式:宣城市信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xcx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