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3.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2、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3、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分析社情民意;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三项建议”(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职权。
5、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对全局性信访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市本级联合接访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检查协调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开展对外交流。
8、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组织调研,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思路。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含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依法化解工作;组织实施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全国争先进,省内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坚持“事要解决、人要稳住、怨要纾解”三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到重点敏感时期与日常工作并重更加注重敏感时期工作,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着力强化法治思维与责任意识,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着力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着力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宣城”保驾护航。
1、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一是做到信访“五率”不滑坡。加大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反馈、督办力度,建立领导批示信件办理情况信息跟踪反馈制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二是业务培训不流于形式。积极参加省局举办的相关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灵活多样的业务培训,面对面指导,点对点督查,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信访问题解决有创新。利用创新思维解决新常态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对群众多次重复来信、网上投诉的,通过安排领导接待日约访、列入重点积案等方式,加大终结力度,避免信转访发生。
2、对重点积案攻坚克难。全面排查超期未办理的重点信访积案件,没有签订息诉罢访协议的各地要采取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推动解决。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灵活采取领导包案、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困资金救助“杠杆”作用,集中化解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积案,推动全市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3、全面开展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已经出台的分类清单,根据国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和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的要求,全面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认真审核和受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把好答复、复查、复核入口关,对把关不严,造成应走行政程序的信访事项,而进入信访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要予以撤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4、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是加大源头预防和化解力度。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在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走访信访人等方式同时,在督查组成员组成上结合信访个案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推动信访突出问题解决,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对进京访等重点信访事项实行“一案一查”。四是在重点敏感时期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继续实行追责问责。
5、把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扎实抓好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通过“五大”,贯彻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机关党建再创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公开表2
部门公开表3
部门公开表4
部门公开表5
部门公开表6
部门公开表7
部门公开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算管理的原则,宣城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预管理。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20.87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42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87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增加62.84万元,增长17.55%,增长原因主要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支出预算420.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2.84万元,增长17.55%,增长原因主要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9.87万元,占61.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1万元,占38.3%,主要用于驻京驻省接访劝返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等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0.8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0.8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363.86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9万元,占7.2%;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52万元,占6.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62.84万元,增长17.55%,增长原因主要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86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9万元,占7.2%;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52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363.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8.5万元,增长27.5%,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5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30.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15万元,减少21.1%,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老干部去世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2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51万元,减少22.1%,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老干部去世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1.6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没有批复的项目及绩效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2.1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