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韩** | 浏览量 | 5336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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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村委会办事不公 | ||||||
信件内容 | 投诉:我叫韩善庆,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东云村人。我家土地承包证上写着4.25亩的承包水稻田,它们分别在罗家圩,团结圩,和家门口的一块。村里把罗家圩承包给别人养鱼,也不知道有没有招投标,反正这么多年我没有拿到一分钱;团结圩大概有100多亩,村里把它卖给清理水阳江河道的企业了,河道清理出来的淤泥就填在团结圩了。仅剩的一块离家最近的田,搞风电的高压线正好在我家这块田的上方经过。因为是高压电,这块田也不能耕种了。没有征收,也没有任何补助。村委会说拿承包鱼塘的钱为村里每家打水泥路,每家都打了水泥路,因为我家人前几年在外打工,我家门口没有修水泥路。2017年我回来了,我请求村里打水泥路,村里口头答应了,可是一直没有来修。我妈已经90高龄了,一到下雨天,我家门口就全是烂泥,容易摔跤。我希望政府的有关部门做事要公平,,解决农民的民生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01-12 22:50:05 |
回复时间 | 2020-01-13 15:5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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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信访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转到宣州区,相关责任单位将在60日之内答复,到时将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转录此系统。 |
回复时间 | 2020-01-21 10:2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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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信访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韩善庆先生: 您于2020年1月14日反映您本人承包的三块土地共4.25亩,一块被村委会承包第三方养鱼;一块卖给清理水阳江河道的企业;另一块被高压线占用。土地没有被征收,也没有任何补偿。村委会说拿承包鱼塘的钱,改善村里的道路,其他人家门口都铺上了水泥路,唯有自家门口没有修,找了几次都口头答应但没有实际行动,家里老人年事已高,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此事。我们于2020年1月1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您反映的三块地: (1)用于养殖那一块地,由村民组整体对外发包,涉及7个村民组,您属于东联村民组,东联村组共获得16.5万的租金,用于公共事业,没有发放到个人(户); (2)由于水阳江清淤工程的需要,您反映的第二块地也被东联组整体租给项目部用于水阳江工程建设,约115亩,租金17.2万,租期一年。租金也已经用于村民组公共事业,没有发放到个人(户); (3)您反映的第三块地被高压线从田的上空经过,就不能再从事种植业。这方面没有依据,因高压线离地面较高,且高压线都有绝缘线包裹,不会影响农业生产。 (4)东云村村村通工程及村庄整治项目于2016年结束,2016年河道清淤工程土地补偿款经村委会及村民组集体研究全部用于该村民组公共设施建设,您兄房屋系2016年以后建造,因建造过程中与邻居韩呈云产生矛盾,房屋门口道路需经过韩呈云房屋道场,韩呈云不同意施工,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 根据《信访条例》,结合调查情况,现答复如下: (1)您常年在外打工,村里不少事情不清楚,不清楚的地方可再次向东联村民组、东云村村委会咨询; (2)您反映土地没有被征用,也没有获得补偿事宜,是因为东联组对外整体外包,租金用于公共事业,没有发放到户; (3)您反映的在家门口铺设水泥路一事,由于存在邻里矛盾,镇相关部门与东云村委会经过多次协调,但双方未达成共识。镇、村将继续组织双方协商,争取双方达成协议,也请你们积极主动与邻居协商化解矛盾。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宣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1月19日 |